根據醫療諮詢委員會的指導和建議,機動車輛管理局的政策是,已知患有任何類型視野喪失或具有導致視野喪失的高風險狀況的個人應向 DMV 報告。
DMV 一旦收到文件證明駕駛員被診斷為視野喪失,水平視力下降到《維吉尼亞州法典》規定的標準以下,就會發出暫停駕駛的命令。此命令的發出將基於不接受的視覺報告或不接受的視野分析。在某些情況下,視力檢查報告(MED-4)將足以發出暫停命令。在這些情況下,希望反對機構暫停其執照的決定的個人必須提交視野分析(VFA)進行重新考慮。
具有可接受的視力篩查報告(MED-4)的人士,且患有可能降低可用視野的高風險疾病,應進行基準 VFA。視為進展性的疾病,例如色素視網膜炎和青光眼,至少每年都會監察。在視野中報告變更時,或至少每 3 年一次,將要求重複 VF 測試。
高風險眼科疾病
半陽性損失:
- 半視症(完整)。如果個人在不受影響的側面顯示足夠的視野,而受影響一側暫時保持或恢復 30 度,而水平線高於和低於 15 度,則部分半陽眼缺陷可視為安全駕駛。30
- 四角視覺(完整)。如果個人在未受影響的側面顯示足夠的視野,而受影響側沿水平線時間維持或恢復 30 度,而且在完整的 30 度表現水平線上下 15 度,則可考慮使用局部四角視覺。
- 如果混合鼻腔測量符合水平視覺 VA 標準,如 VFA 所示,便可能會導致鼻腔半視覺,如 VFA 所示的水平視覺達到一側 40 度和另一側 30 度的總值至少為 70 度。
- 中風、腫瘤或壓縮障礙引起的其他視野損失
視神經:
- 青光眼-中度至嚴重階段
- 缺血、創傷、壓縮性、毒性或營養不良相關的視覺神經病變
- 遺傳性(萊伯斯)視神經病變
- 視神經炎
- 視神經頭水腫-乳頭腫
- 視力衰退
視網膜:
- 泛視網膜光凝後增殖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狀態
- 色素視網膜炎
- 由於動脈或靜脈堵塞引起的視網膜缺血
- 由於腦膜炎引起的視網膜缺血病因傳染性和非感染性
- 視網膜脫落
- 視網膜激光手術
- 產生前視網膜病變或放射性視網膜病史
測量視野
為了確定視野缺損,DMV 需要進行視野測試的結果,該測試測量視野的中心24到30度;即從注視點測量24到30度的區域。可接受的測試包括漢弗里場地分析儀 (HFA) 30-2、HFA 24-2、八達通 32 或同等臨界值周圍測試。此外,測試需要完成到 120 度(從固定點開始的 60 度),即高峰值 60-4 或同等值。
如果個人的狀況使其面臨視野喪失的高風險,DMV 將不會接受視野篩檢測試(例如對峙測試、切線篩檢測試或自動靜態篩檢測試)的結果來確定視野是否符合 DMV 要求。
視野測試期間不應佩戴眼鏡,因為它們會限制視野。在視野測試期間,個人可以佩戴隱形眼鏡來校正視力,以獲得最準確的視野測量。
測量視場時,從其落在任何直徑的總長度中減去任何光斑除正常盲點以外的長度。肌瘤定義為由正常場或視野區所包圍的視野缺陷或無視區域(也稱為「盲點」)。
其他文件
DMV 保留要求駕駛員提供專家提供的更多資訊的權利,以確定情況的嚴重程度並評估駕駛員安全駕駛機動車輛的能力。
DMV 也可能根據收到的資訊對個人提出額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