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授權
DMV 向患有需要避免陽光或明亮人造光照射的疾病的個人頒發醫療授權。醫療授權允許這些人士將經常用於運輸車輛配備窗色膜或應用程序。
在添加遮陽或染色之前,請先獲得醫療許可。
遮陽豁免有效,直到車輛出售給其他人或醫療狀況不再退出為止,以先發生者為準。在此時,必須從車輛上移除遮陽罩。
未經醫療授權允許的光照總百分比
| 車窗 | 普通客用車 | 多用途客車 |
|---|---|---|
| 擋風玻璃 | 不允許遮陽 | 不允許遮陽 |
| 前側窗 | 50 百分比 | 50 百分比 |
| 後側窗 | 35 百分比 | 沒有限制 |
| 後窗 | 35 百分比 | 沒有限制 |
獲得醫療授權允許的光線總百分比
| 車窗 | 允許的百分比 |
|---|---|
| 擋風玻璃 | 35 百分比-上 5 英寸或 AS-1 線 或 70 百分比--整個擋風玻璃 |
| 前側窗 | 35 百分比 |
| 後側窗 | 35 百分比 |
| 後窗 | 35 百分比 |
申請醫療授權
如要申請醫療授權,患有該疾病的人必須提交已填妥的太陽遮陽醫療授權申請書 (MED-20) 至:
資料完整性
郵政信箱27412
維吉尼亞州里奇蒙23269-0001
收到申請後,將由數據完整性審查。
該申請必須包括車輛信息和醫生,醫生助理,護士從業人員,眼科醫生或視光師的聲明,證明遮陽對個人的健康是必要的。車主將收到一張新的登記卡,並在「特殊條件」欄位中印有 " 遮陽鏡 "。此登記卡可作為驗證車輛是否已授權使用遮陽鏡。
移除遮陽指示燈
若要從車輛記錄中移除遮陽指示燈,客戶必須提交完整的防曬消除認證 (MED-21) 至:
資料完整性
郵政信箱27412
維吉尼亞州里奇蒙23269-0001
車主必須確認已移除遮陽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