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務諮詢委員會的指導和建議,機動車署的政策,有證明精神病情況不穩定的司機,不得在 3-6 個月內駕駛,視乎情況嚴重程度而定。
DMV 將根據醫療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和指導、駕駛員的精神科醫生或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建議、導致住院的事件的嚴重程度以及駕駛員對治療的依從性來確定客戶應禁止駕駛多長時間。
監控和審查驅動程序
如果駕駛人有記錄的精神疾病,並且歷史不穩定,但現在被報告為穩定,他/她將被允許駕駛,同時持續進行定期檢查。DMV 將繼續定期監控駕駛員,如果報告任何新的不穩定情況,將暫停其駕駛權3 - 6個月。
DMV 監控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 嚴重抑鬱症
- 雙相障礙
- 精神分裂症
- 具有侵略性或危險行為的人格障礙
- 最近的自殺或殺人思想
其他要求
DMV 可能會根據其收到的資訊對個人提出額外要求。DMV 還保留要求駕駛員提供更多資訊的權利,以確定情況的嚴重程度並評估駕駛員安全駕駛機動車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