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臨時或永久殘疾的客戶可以使用殘疾人士停車牌和車牌,以限制或損害他們的行動能力。
停車牌和車牌的說明
所有廣告都會郵寄給客戶,並在標誌上註明到期日期。有三種類型的廣告:臨時、永久性和機構標誌。
當車輛停放在殘疾人士授權的空間時,應將標誌掛在後視鏡上。顯示標誌持有人識別信息的側面必須朝車輛的後面。車輛正在運動時,必須從後視鏡移除標誌。
當您在 DMV 客戶服務中心或 DMV Select 辦公室申請殘障停車牌時,您將獲得一張臨時收據,可掛在後視鏡上。此收據可讓您在等待收到標誌期間至少 15 天內的殘疾停車優惠。但是,如果您的殘疾停車牌或車牌申請上您的臨時殘疾或傷殘的開始日期(媒體10)將來超過 15 天,您將不會發出臨時收據。
廣告將在申請廣告後的 15 天內郵寄給您。您將在臨時殘疾或傷殘的開始日期前收到您的標誌。
您將隨同您的標牌收到一張標牌 ID 卡。標語牌身份證上 沒有 照片,但會顯示您的姓名、地址、標語牌號碼(與標語牌上的號碼相對應)和標語牌到期日。有關您的 權利和違規行為 的 資訊會列在標語牌身份證旁邊。
臨時標誌會發放給身體狀況限制或損害行走能力的客戶,預計持續時間不超過 12 個月。您的醫生、醫生助理、護士從業員、足科醫生或整脊師必須指明您的殘疾預期長度。
標誌最多有效期為 12 個月。
如果您的殘疾人權限需要更長的時間,則需要提供醫生,醫生助理,護士,足科醫生或整脊師認證的新申請。足病專科醫生和脊骨科醫生只能為足科醫生和脊骨科醫生所提供的認證部分所列出的條件或殘疾進行證明 媒體10 形式。
持牌醫生、護士、醫師助理、足科醫師或整脊師可在預定的醫療程序前最多 15 天證明,接受該手術會限制或損害您的步行能力。憑證還必須指明您的殘疾預期長度,不得超過 12 個月。
永久性標誌是向殘疾的客戶發出,定義為限制或損害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的移動或根據 Va 中定義的行走能力的身體狀況。代碼 §46.2 ——1240,並且已達到最大的改善水平,即使進行額外治療,也預計也不會改變。它們也會發給患有行走時造成安全問題的顧客(例如阿爾茨海默病,失明或發展性失明症)的客戶。足病專科醫生和脊骨科醫生只能為足科醫生和脊骨科醫生所提供的認證部分所列出的條件或殘疾進行證明 媒體10 形式。
標誌有效期為五年。
永久性標誌不需要醫生、醫生助理、護士從業員、足科醫生或整脊師的認證。
經常運輸殘疾人士的非營利機構或組織的授權代表,將免費發放機構標誌。
標誌有效期為五年,無法續約;但可以作為原始標誌重新發行。
不需要醫生、醫生助理、護士從業員、足科醫生或整脊師的認證。
希望獲得殘疾人士標誌或牌子的機構必須出示機構/組織殘疾人士停車牌或標誌申請表(MED 11)。此申請必須包括證明該車輛是以機構/組織的名義註冊,並經常用於運輸殘疾人士的認證。
殘障人士車牌 上必須印有「國際無障 礙 標誌」(International Symbol of Access,簡稱 ISA),才能讓持有人享有特殊停車優惠。醫師、醫師助理、護理師、脊醫或足科醫師可完成醫療證明,以便您取得殘障人士停車車牌。足科醫師和脊骨神經科醫師只能針對殘障停車牌或停車卡申請表(MED10) 中為足科醫師和脊骨神經科醫師提供的證明部分所列的病症或殘障進行證明。
為多名車主註冊的車輛發出殘障車牌時,該車輛的登記卡必須指出哪個車主是殘疾的車主。如果殘疾人士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發出殘疾人牌,則將在車輛登記卡上註明。無需醫生、醫生助理、護士從業員、足科醫師或整脊師的認證即可更新殘疾人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