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申請殘疾人士停車牌或車牌,您必須填寫並提交已填妥的殘疾停車牌或標誌申請表(MED 10)。您可以提交申請:
郵寄方式:
弗吉尼亞州機動車
部郵箱 85815
弗吉尼亞州里士滿 23285-5815
親自前往:任何 DMV客戶服務中心或DMV Select 辦公室
殘疾人標誌和牌子的費用
為公民提供臨時和永久性的廣告是免費的。持有有效、未過期車牌的人士可以獲得國際訪問符號。
殘疾認證要求
您申請臨時或永久殘疾停車牌或車牌的申請必須包括您的醫生、醫師助理、護士從業員、足科醫生或整脊師提供的殘疾證明書。足科醫生和脊骨科醫生只能為 MED 10 表格提供給足科醫生和脊骨科醫生的認證部分中列出的條件或殘疾進行認證。請參閱 MED 10 上的認證表,以確定獲授權認證您的允許狀況的醫療專業人員。
認證例外:
如果以下情況,則不需要醫生、醫師助理、護士、足科醫生或整脊師的認證:
- 您正在申請顯示國際訪問符號的車牌,並且您已持有永久標誌
- 您持有殘疾人士停車牌並正在申請永久標誌
機構 / 組織牌
希望獲得殘疾人士廣告的機構必須出示機構/組織殘疾人士停車牌或標誌申請表(MED 11)。此申請必須包括證明該車輛是以機構/組織的名義註冊,並經常用於運輸殘疾人士的認證。
退伍軍人特別資訊
如果您要申請帶有國際門禁標誌的殘疾退伍軍人車牌,則必須出示車牌申請(VSA 10),並且其中一項:
- 由獲授權證明您的殘疾人士簽署的 MED 10 表格,以及由退伍軍人政府當局簽署的退伍軍人殘疾證書 (VSA 54)
- 僅限 VSA 54 表格,由醫療專業人員簽署以證明您的殘疾,以及退伍軍人政府當局簽署,以便您獲得該牌子的資格。
符合資格殘疾的退伍軍人可獲豁免年度登記費,並且有權為退伍軍人親自擁有和使用的一輛機動車輛牌。
標誌交付狀態
您可以使用「停用標誌傳送狀態」交易來判斷標誌的交付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