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程要求
有關電子保留程序的政策決定如下:
- 目前,所有申請都保留紙質文件。
- 如果有紙質標題,則必須在提交補充保留申請時退出。
- 交換數據不會超過標題上當前列印的數據。
- 帶有保留的電子權利將保持電子版權,直到印刷為止。
- 印刷後,它將保留為紙質標題,除非它被歸還以再次成為電子標題。
- DMV 總部為留置權人提供解決問題的專用電話線。
- 除非當事人在任何轉換前同意,否則不可將現有的紙質標題轉換為電子抵押,或將電子標題完全轉換為紙質標題。
資料元素需求
DMV 將傳輸以下資料元素來識別車主和車輛:
- 車輛識別號碼 (VIN)
- 標題編號 / 標題發行日期
- 車年/製造
- 業主姓名及地址
- 主要及二級權利持有人的姓名及地址
- 留置權日期
- 權利持有人 ID。
供應商使用要求
以下條件適用於與供應商、第三方服務提供商或服務局的任何其他合同:
- DMV 與留置權人以及為留置權人工作的認可供應商或服務機構簽訂合約。
- 權利持有人可與任何供應商或服務局簽署合同,該協議將支持電子保留程序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 一旦留置權人與供應商或服務機構簽訂合同,DMV 將與留置權人以及供應商或服務機構合作實施電子留置權計畫。
- 權利持有人對代表其工作的供應商或服務局所採取的任何行動承擔全部責任。
交易說明
職業設立
發送時:當 DMV 處理所有權交易時,會在客戶資料庫中建立記錄,其中包括識別車輛、車主和留置權人的資訊。當 DMV 將留置權人識別為電子留置權計畫參與者時,它會添加電子留置權指示器(持有所有權:電子留置權)。這告訴 DMV 人員沒有出示紙本證明。
發送方: DMV
工作原理: DMV 從 DMV 記錄中提取最少的識別資訊並將其傳輸給留置權人。在權利持有人發布(保留權滿足)或要求打印標題(僅限列印)之前,標題將不會列印。留置權人以電子方式將訊息與其自己的客戶記錄進行匹配,如果無法將記錄與記錄中包含的資訊進行匹配,則通知 DMV。
權利滿意
送出時:貸款(車輛抵押)已償還時。
誰發送:權利持有人
如何運作:當收到留置權人發送的留置權滿足訊息時,DMV 將以電子方式刪除發送該訊息的留置權人的姓名和地址。然後,DMV 將檢查該車輛是否有其他留置權。
- 無其他留置權: DMV 將移除電子留置權指示器並列印所有權。該標題將於第二天郵寄至車主的記錄地址或發送郵件中指定的地址寄給車主。
- 記錄中的附加留置權: DMV 會將擁有最早留置權的留置權人的姓名和地址移至主要留置權人欄位。如果該權利持有人不是電子抵押計劃的參與者,將移除電子保留指示,並將該標題列印並郵寄給新的主要權人。
僅列印
傳送時:在權利持有人需要紙張標題時。這種情況可能會發生在撤銷、出售紙張、經銷商償還款項或其他車輛或押權所有權變更時。
誰發送:權利持有人
運作方式:權利持有人通過標記適當的記錄並包括正確的代碼來要求僅列印交易。此訊息以電子方式發送至 DMV。
DMV 將移除電子留置權指示器。標題將打印並在第二天郵寄給權人。
分銷印刷 (發布 " 標題版本保持 " 條件)
發送時:每當權人在 24 小時內確定需要列印標題時。這種情況可能會發生在撤銷、出售紙張、經銷商償還款項或其他車輛或押權所有權變更時。根據權人的要求,可以在保留權益已釋放(滿足)的情況下,或保留完整保留權利的印刷。
誰發送:權利持有人(到 " 緊急 " 文件夾)
如何運作:留置權人要求取消「持有列印所有權證書」條件,並表明是否要解除留置權,以及留置權人指定的代表、保險公司、其他金融機構或經銷商或客戶將前往哪個 DMV 客戶服務中心 (CSC) 領取列印所有權證書(代表或客戶必須具有適當的身份證明)。DMV 將發布電子留置權指示器和「持有所有權列印」條件,這將允許 CSC 列印所有權。在工作日結束之前,DMV 會將派代表前來領取紙本所有權證書的實體名稱通知給指定的 CSC。指定的 CSC 將在出示適當身份證明及該實體發出的函件後,將代表列印代表為獲得印刷標題的授權。這些訊息只能傳送到 DMV 的「緊急」資料夾。
分發郵件
發送時:每當權利持有人確定所有權必須郵寄給經銷商、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所有者。這種情況可能會發生在經銷商付款、保險公司還款、另一個金融機構再融資或向另一家金融機構出售紙張的情況。此訊息包括釋放保留權益(保留滿意)。
誰發送:權利持有人
運作方式:權利持有人要求釋放保留權益,包括分發郵件請求,指出要郵寄所有權的名稱和地址。DMV 將移除電子留置權指示器、滿足留置權、列印所有權證書,並將其郵寄給客戶,並註明姓名和地址。這些標題將在一個工作日內郵寄。
錯誤訊息
傳送時間:當傳送的訊息無法辨識或與記錄相符時,或當 DMV 錯誤地傳送訊息時。
發送者:車輛管理局 (DMV) 和留置權人
如何運作:如果發現以下情況,DMV 或留置權人應發送錯誤訊息:
- 錯誤傳輸的數據不應該發送;
- 應該發送,但包含錯誤的數據;
- 其程序傳輸數據的問題。
大多數傳輸的錯誤都以電子方式解決。然而,DMV 和留置權人有責任研究和糾正此類問題。
保留權滿意及列印標題驗證
發送時間:當留置權人通知 DMV 留置權已滿足或要求列印所有權時。
發送方: DMV
工作原理:列印標題後,DMV 將產生一條包含識別車輛資訊的驗證訊息。此訊息將回傳給要求權利持有人,以確認標題已列印。車輛記錄將更新,以指出標題已發布。
僅列印交易
發送時:權利持有人應在需要擁有權文件時使用此交易,以便:
- 將擁有者新增至標題
- 變更權利持有人
- 處理例行的非緊急經銷商報酬或
- 購買
- 取回車輛
- 轉讓車輛的所有權
誰發送:權利持有人
如何運作:權利持有人要求列印標題,而不釋放他們對保留權益。DMV 更改了電子留置權指示器,刪除了「保留所有權列印」條件,並在一夜之間列印所有權,並在第二天將其郵寄給留置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