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步驟 1。
註:為確保在轉換所有權人的所有權權權之前充分了解,每位希望轉換權人需要對轉換的權人進行轉換測試。如果此測試已成功完成,請繼續步驟 # 2。
若要提交標題轉換作為測試目的,請準備一個平面文件,並以權利持有人的權利持有人代碼命名,然後加上 " .txt "並包含要轉換為電子的紙張標題的數據。
CD/磁碟記錄佈局:
轉換 CD/磁碟記錄版面配置將由每筆記錄包含 100 字元,每個字元左對齊:
- 車輛識別號碼 (22 字元)
- * 標題編號(10 字符)
- 客戶 (SSN) 號碼-1 個 (12 字元, 無虛線)
- * 客戶 (SSN) 號碼-2 號碼 (12 字元, 無虛線)
- 留置權人代碼( 5字元),請聯絡 DMV( 804 ) 367 - 0466以取得您的代碼。(例子:語言語言 99)
- 填充物(空格)(39 字元)
* = 可選
將此 CD/磁碟(標有留置權人代碼、DMV 工作名稱、「DMVVU 005 」和日期)發送至機動車輛管理局電子留置權工作中心。附上另外兩張空白CD/磁碟,DMV 將使用它們向留置權人報告。第一個空白光碟/磁碟將標示為 " DMVUPDT.txt "。返回後,此文件將包含成功轉換為電子的標題,並將按順序包括:
- VIN (22 字元)
- 標題編號(10 字符)
- 第一個客戶編號(12 字元)
- 第二個客戶編號(12 字元)
- 權利持有人代碼(5 字元),後面是 1 字符填充
- 保留權最初建立的日期(8 字元),然後加 1 字元填充
- 標題發行日期,接著添加 1 字符填充
- 製作程式碼 (4 字元),接著加 1 字元填充,以及
- 車輛年份 (4 字元),以及
- 錯誤訊息 (4 字元)。
第二個空白光碟/磁碟將標示為 " DMVERRS.txt "。傳回後,此檔案將包含無法轉換的標題,以及適當的錯誤訊息,如下列格式:
- VIN (22 字元)
- 標題編號,僅適用於「待決 DMV 介入」錯誤。如果出現其他錯誤訊息,則無法包含標題編號。(10 字符)
- 第一個客戶編號(12 字元)
- 第二個客戶編號(12 字元)
- 權利持有人代碼 (5 字元) 後面加上 1 字元填充,以及
- 適當的錯誤訊息
隨此提交文件附上一封說明信,其中包含留置權人的姓名和地址、DMV 工作名稱「DMVVU 005 」以及要轉換的職稱數量。
前往步驟 # 3
步驟 2。
若要提交標題轉換作為非測試目的,請準備一個以權人的權利持有人代碼命名的平面文件,然後加上 " .txt "並包含要轉換為電子的紙張標題的數據。
CD/磁碟記錄配置如步驟 # 1 中所述。
將此 CD/磁碟(標有留置權人代碼、DMV 工作名稱、「DMVVU 005 」和日期)發送至機動車輛管理局電子留置權工作中心。附上另外兩張空白 CD/磁碟,DMV 將使用它們向留置權人報告。
第一個空白光碟/磁碟將標示為 " DMVUPDT.txt "。返回後,文件將包含成功轉換為電子的標題。此文件將包含權限編號和保留權最初建立的日期。
第二個空白光碟/磁碟將標示為 " DMVERRS.txt "。返回後,文件將包含無法轉換的標題,以及適當的錯誤消息。
隨此提交,請附上一封說明信,其中包含留置權人的姓名和地址、DMV 工作名稱“DMVVU 005 ”、要轉換的標題數量以及包含要轉換的標題資料的 CD/磁碟數量。
DMV 的自動化介面工作中心職責
步驟 3。
登入請求。將磁碟交付給 DMV 的 ITS/SSG 工作中心。
DMV(資訊科技/系統支援小組(ITS/SSG)的職責
步驟 4。
掃描磁碟是否有病毒。病毒檢查完成,並排定針對 CSS 檔執行磁碟。
步驟 5。
根據 " 標題 E-Lien 轉換工作 " 的執行指示,針對 CSS 檔案執行磁碟,並將電子版權持有人參與者的現有保留權轉換為電子版權。
步驟 5 A.
如果第一次 100 連續記錄發生錯誤,工作將停止,並將 CD/磁盤返回給權利持有者進行更正。
步驟 5 B.
如果工作成功,工作將完成,並列印任何適用的錯誤訊息。(如需範例錯誤訊息,請參閱附件)
步驟 5 C.
將成功完成的記錄報告,以及任何錯誤/拒絕的報告到工作中心進行操作。
步驟 5 D.
將報表 CD/磁碟傳回給權利持有人,其中包含步驟 # 1 中指定的資訊。
DMV 電子留置權工作中心的職責
步驟 6 A.
權利持有人會收到通知轉換已處理,如果未完全成功。
步驟 6 B.
任何拒絕/錯誤將在權利持有人的協助下更正。
步驟 7。
完成日期在權利持有人文件中註明。
權人責任
步驟 8。
通過破碎破壞紙質文檔。
流程結束
可能出現在權利持有人的報告/檔案記錄中的錯誤
- 第一個 100 連續記錄錯誤:從權利持有人檔案讀取的第一個 100 記錄包含錯誤。銀行需要檢查發送的數據以查找錯誤並更正發現的錯誤。
- 客戶編號為空白:記錄上第一個客戶號碼欄位中的客戶編號(社會安全編號)等於空格或空字元。DMV 要求填寫此欄位。
- 客戶編號小於 9 字元:客戶號碼(社會安全號碼)必須至少為 9 字元。此欄位必須至少包含 9 字元。
- VIN 為空白:車輛識別號碼等於空格或空字符。DMV 要求填寫此欄位。
- ELT 編號為空白:記錄上的權利持有人的代碼等於空格或空字符。DMV 要求填寫此欄位。
- ELT 編號不匹配:權利持有人的代碼與 DMV 表 # 1056 中指定的該權利持有人代碼中指定的 ELT 代碼不匹配。這必須與 DMV 表格上的權利持有人代碼相符。請聯繫 DMV 以獲取適當的權利持有人代碼。
- 權利持有人非電子:權利持有人的記錄包含 DMV 表 1056 上沒有 ELT 鏈接的權利持有人代碼。DMV 的表上必須有鏈接。聯繫 DMV 以獲取鏈接代碼。
- 待處理 DMV 介入:由於以下一個或多個錯誤,無法更新 DMV 的所有權記錄:記錄上的所有權狀態代碼為「非活動」、重複記錄在所有權文件上具有相同的 VIN、所有權「持有原因」的所有出現都已被評估、所有權狀態日期的所有出現都已被評估、所有權留置權人代碼的所有出現都已被評估,或者所有權記錄為「機密」記錄。DMV將聯繫留置權人,告知解決問題所需的具體信息,留置權人將使用返回的所有權編號來識別記錄。
- 客戶編號不相符:權利持有人記錄中的客戶號碼與 DMV 的權利記錄中的客戶編號不相符。必須匹配才能轉換。
- 找不到 VIN 記錄:在 DMV 的 Title 文件上找不到車輛識別號碼。檢查 VIN。
- 所有權已被視為電子留置權:DMV 記錄中已顯示該車輛對該留置權人擁有電子留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