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從其他國家進口車輛,則需要在 DMV 註冊。
進口車輛是從任何外國進入美國的任何車輛(包括摩托車)。這包括加拿大車輛和美國製造的車輛,以供出口並隨後進口。
進口車輛要求
- 所有未滿 25 年的進口車輛必須提供符合或豁免的證明 聯邦汽車安全標準 (FMVSS)在符合弗吉尼亞州標題和註冊資格之前。
- 只有當申請人提交合規證明時,DMV 才會為進口車輛授予所有權或登記。如果該車輛免除 FMVSS,則您只能在指定的期間內註冊。請參閱 NHTSA 表格 高級文獻 7 了解更多詳細信息。
如何申請職稱
您可以透過郵寄或親自前往任何 DMV 申請所有權 客戶服務中心。
郵寄至:
維吉尼亞州DMV
留言:職稱及註冊工作中心
郵政編碼箱子 27412
弗吉尼亞州里士滿 23269
步驟 1:出示以下文件
- 已完成 所有權證書及登記證書申請 (VSA17A)
- 地址證明
- 擁有權證明文件的真實來源(例如,現有所有權,事前註冊,製造商的原產地證明,製造商的原產地聲明,出口證明)
備註:如果出口證書指派給出口公司而非申請人,則必須提供出口公司給申請人的銷售單或發票,以確定所有權轉讓。
- 只用外語撰寫的所有文件的英語翻譯
- 以下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 (CBP) 表格,完全填寫並附有電子或實體簽名
注意:所有海關表格都必須顯示車輛識別號碼(VIN)以驗證進口的車輛。如果文件有多個頁面,請記得提交所有頁面。
軍事人員豁免
從外國返回的軍人或美國居民可以出示 CBP 表格 3299 — 無人陪同物品所有權入境聲明 — 並附上電子海關印章,而非 CBP 表格 7501。
CBP 表格 3299 僅用於標題在美國的車輛,出口後進口。無需提交 HS-7。車輛品牌和 VIN 必須在 CBP 3299 上指定。
在北大西洋條約組織(北約)的管轄下駐弗吉尼亞州軍事設施的外國軍事人員不得使其車輛符合聯邦汽車安全標準(FMVSS)。他們只能在職務旅行期間註冊車輛。他們的訂單副本足以確定他們的旅行長度。
重要
如果您目前擁有良好的電子產權,且沒有保留權,您可以在網上、客戶服務中心或郵寄申請書面標題。如果通過郵寄,請將您的書面要求和付款(如適用)發送至:
維吉尼亞州DMV
收件者:所有權與登記工作中心
郵政信箱 箱子 27412 弗
吉尼亞州里士滿 23269
更多資源
EPA
進口熱線:734-214-4100
車輛進口要求概述
汽車進口常見問題手冊
日本國際機場
車輛安全合規辦公室:202-366-5291
電子郵件: Importcertification@dot.gov
進口和認證常見問題
美國海關
引入汽車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