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有效註冊證明的租戶有資格擁有和註冊租賃汽車。在提交所有權及/或註冊申請時,租戶將被要求提供其租賃號碼。
租用汽車只供租賃用途,並且必須產生租金收入。用於非收入生產目的的機動車不符合註冊為租賃汽車的資格。
標示為租賃的車輛免除汽車銷售和使用稅和一些當地稅。
租車輛車牌
出租車牌僅對其註冊的機動車有效。每當租賃機動車出售或不再專門用作租賃機動車時,必須將租賃車牌退還給 DMV 或重新註冊到另一輛租賃機動車。
提交申請
若要為租賃車輛辦理所有權和登記,請提交所有權和登記申請表 ( VSA- 17 A ) 並繳納相應費用。
DMV 提供兩種提交申請的選項:
- 郵寄至:
機動車輛管理局
車輛服務
郵政信箱27412
弗吉尼亞州Richmond23269
- 前往客戶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