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製造商或經銷商許可證時,您必須附上將提供給維吉尼亞聯邦機動車經銷商的特許經營或銷售、服務或銷售/服務協議(特許經營協議)的副本。特許經營協議將被審核,以確保它不包含與第 46 章中所載的特許經營法律規定不一致的條款。2,弗吉尼亞法典第19 . 1章。(請參閱 Va.代碼 §§ 46。2-1992。66通過 46。2-1992。75.)
如果您的公司位於Virginia州,則必須擁有至少250平方英尺的辦公空間。此外,該地點必須接受 DMV 調查服務部門的 DMV 特工檢查。
特許經營協議要求
- 在向維吉尼亞州 (Virginia) 機動車經銷商提供特許經營權之前至少六十天,必須向機動車輛管理局 (DMV) 提交每一份新的、修訂的、修改的或不同形式的特許經營協議或協議附錄的副本以供審查。同時,製造商或分銷商也必須向聯邦內受影響的經銷商發出書面通知和文件副本。(維吉尼亞州)代碼 § 46.2-1992。66)
- 特許經營或銷售協議必須包括任何保修條款和六十天特許經營取消條款。六十天通知條款的例外情況在 Va 中找到。代碼 § 46.2-1992。69 (6)。
- 經銷商必須在製造商或母經銷商的書面協議下提供。
- 所有特許經營者必須在與聯邦機動車經銷商達成的任何協議(或協議附錄)中包括以下措辭:「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違反本協議執行所在地的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或法規,或拒絕訪問此類法律或法規所規定的程序、論壇或補救措施,則此類條款應被視為已修改以符合此類法律或法規,所有其他條款和規定應保持完全有效。」或具有相同意義的措辭。(維吉尼亞州)代碼 § 46.2-1992。69 (13))
以下列出了申請製造商或經銷商許可證和工廠代表許可證所需的表格和費用金額。
牌照費
| 授權類型和表格 | 一年 | 兩年 |
|---|---|---|
| 製造商或經銷商許可證(DSD-10) | $100 | $200 |
| 工廠或經銷商代表牌照 (DSD-7) | $10 | $20 |
| 總計 | $110 | $220 |
前兩個製造商或分銷商車牌的費用為 $ 30; 第三個車牌和任何額外車牌的費用為每個 $ 13。
其他資訊
您組織中的每個以工廠或分銷商代表身份行為的成員都必須具有此類許可。
如果您是第二階段製造商或組裝重建的車輛或特別製造的車輛,請附上移除和/或安裝在車輛中的任何主要或必要零件的概述。
如果您在其他州擁有製造商的許可,請與您的申請一起提交該州的當前證書。
注意:如果您是總部位於弗吉尼亞州的製造商或分銷商,弗吉尼亞州法典 § 46.2-602.2允許額外使用裝有新的 " HQ " 或 " MD " 牌號碼的車輛。如果您有資格成為總部位於Virginia州的製造商或經銷商,請在申請或續約表格上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