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吉尼亞州,租車意味著為使用車輛支付 12 個月或更長時間的費用。少於 12 個月的任何東西都被視為 " 租賃。"
如果您正在考慮在弗吉尼亞州租賃汽車,這裡有一個有用的概述。
租賃術語
租戶
提供賠償以換取車輛使用 12 個月或更長的時間提供賠償的人或實體。
出租人(所有者)
提供 12 個月或更長時間使用車輛以換取賠償的人或實體。在弗吉尼亞州,出租人不需要獲得許可,並且可能被稱為 " 租賃公司。"針對汽車銷售和使用稅(SUT)豁免,弗吉尼亞州持牌車輛經銷商可以被視為汽車租賃人。
授權書(POA)
一種法律文件,用於命名另一個人或實體,以處理租賃車輛與車輛相關的文書(例如標題、註冊等)。
剩餘價值
租賃期限結束時租賃車輛的價值。剩餘價值通常在租賃合同中指明。
銷售經銷商
弗吉尼亞州持牌車輛經銷商,將車輛出售給租賃人並安排租賃人和租賃人之間的租賃。
授權您的租賃車輛
除非您在租賃協議結束時購買車輛,否則您不需要擁有您的租賃車輛。
租賃車輛將以租賃人的名義命名,該租賃人在持牌時負責支付所有相關費用,例如 $ 15 所有權費和 SUT。
如果租戶的姓名沒有在業權紀錄上,他們仍可以使用租賃人的授權書(POA)來處理所有權交易。
注意事項:
有時,租賃協議可能會要求租客支付這些付款。仔細閱讀您的協議,如有任何疑問,請與租賃人聯繫。
注意事項:
SUT 豁免僅適用於租賃人在租賃協議結束時以購買方式轉讓所有權給租戶。
個人財產稅寬免
租賃給一個人(而不是企業)並主要用於非商業目的的車輛可能符合個人財產稅寬免條件。有關符合非商業目的,請參閱弗吉尼亞州守則。
如果您認為租賃的車輛沒有獲得符合條件的稅收減免,請聯絡您的出租人並要求他們仔細檢查是否已將您的車輛報告給 DMV。
如果您的租賃人報告您的車輛,而您尚未獲得稅收減免,請聯繫您當地的稅務專員或財務總監。
出租人必須向 DMV 報告可能符合條件的租賃車輛。稅務委員會使用此資訊來識別符合稅務寬免的車輛。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個人財產稅寬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