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Va 的規定。代碼 § 8.01-308 經維吉尼亞州。法典 § 8.01-313,在法規規定的某些情況下,可以向作為非居民機動車駕駛員代理人的DMV局長送達訴訟文書。如果您符合法定要求,您可以按照下列程序服務專員:
- 請將您希望收到的文件副本(即傳票、投訴、債務令、質詢書等)提交至以下地址的 DMV:
Virginia DMV
收件者:客戶記錄工作中心
2300西布羅德街
Richmond, VA 23269
- 您可以透過郵寄方式將文件發送至DMV,或透過里士滿市治安官或私人送達服務人員親自將文件送達DMV。
- 您的文件必須附帶每名被告的所需費用為 $ 28。
- 支票抬頭可以寫“DMV”或“DMV 專員”。
請注意,DMV 可能不會向您提供法律建議或指導。如果您對是否可以透過DMV局長送達訴訟文件或需要送達哪些文件有任何疑問,您可以諮詢律師。
如對作為法定代理人透過 DMV 送達法律文件的流程有任何疑問,請聯絡客戶記錄/法院服務部門,電話: 804 - 367 - 0083 。
傳票
向 DMV 發出的傳票可直接發給維吉尼亞州機動車輛管理局局長或維吉尼亞州機動車輛管理局記錄保管員。
傳票應包括記錄主題的識別信息以及所需的信息類型(即:司機或車輛成績單、車輛的所有權、暫停通知的退貨收據等)
您只能親自向DMV 提交傳票。(DMV 不接受透過傳真、郵寄和電子郵件發送的傳票。)傳票必須由私人處理人員或執法人員親自送達至位於2300西布羅德街,里士滿,弗吉尼亞州23220客戶記錄工作中心的代表。
對於弗吉尼亞州以外發出的傳票,州外個人或律師必須遵守《美國境外個人或律師法》(UIDDA),並向Virginia州法院提交外國傳票以及 CC- 1439表格。VA DMV建議客戶聯繫當地律師或書記官辦公室,以獲取有關州外送達的程序資訊。
VA DMV 透過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等非親自送達方式收到的所有傳票都將根據《資訊自由法》 (FOIA) 進行處理。
因應正確交付傳票的傳票而出示紀錄,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傳票沒有妥善送達,且 VA DMV 根據 FOIA 提供記錄,則可能會收取 FOIA 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