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變更?請出示證明。
向維吉尼亞州機動車輛管理局 (DMV) 提供文件時,您的姓名必須在所有文件中相符。如果沒有,您必須提供每個名稱更改的認證證明,例如:
- 向政府機構或法院提交的結婚證明或民事聯盟文件
- 離婚判決書
- 合法改名的法院命令
您可能需要多個文件來顯示完整的姓名更改歷史(例如,女生姓 → 結婚姓名 → 當前姓名)。如果您的文件不匹配,且您沒有帶有名稱更改證明,我們將無法向您發出憑證。
需要變更名稱文件的常見案例
如果以下情況,您需要攜帶認證的姓名更改文件:
- 您結婚,您目前的姓氏與出生證明或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姓氏不同
例:您的出生證明寫著瑪麗安·史密斯,但您的身份證明了瑪麗安·瓊斯。 - 您已離婚並改回姓名或變更為新姓名
→ 提交離婚裁定,指出您的姓名恢復為您之前的姓名,或提供新姓名的法院記錄。 - 您有多次姓名變更,例如結婚多次
→ 每次變更都需要帶一份文件以顯示完整名稱歷史記錄。 - 您通過法院完成了法定姓名更改
→ 需要獲得認證的法院命令。 - 您被收養,您的法定姓名與出生證明上的姓名不
同 → 帶上領養令或法院記錄。